【來文轉知】「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」遴選
教育部 函
主 旨: 檢送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「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」遴選辦法及海報,請貴局(府、署、校)協助轉發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1年12月15日公益星行字第1111322號函辦理。
二、 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,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,電話:(02)2762-9118。
三、 報名方式:推薦方式採線上報名並繳交紙本,請於截止日
3月31日(五)前至官網填寫報名資料並郵寄掛號、快遞、郵局快捷紙本,逾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 遴選獎項與資格:
(一)終生教育奉獻獎
1、名額:採主動遴選,並接受推薦,每年以遴選一人為原則。
2、獎勵:獲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3、被推薦者資格:
(1)曾任或現任之大專院校、高級中等學校、國民中
學、國民小學、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,年資三十五年(含教育行政)以上,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。
(2)終生奉獻教育志業,堅守教育理想,孜孜不倦的教誨,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,以積極正面的態度,協助逆轉生命,引導迎向光明,而深受家長、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,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。
(二)典範教師獎
1、獲獎名額: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。
2、獎勵:不分名次,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3、遴選組別:共六組,分別為大專院校組、高級中等學校組、國民中學組、國民小學組、特殊教育學校組、幼兒園組。
4、遴選對象:現任大專院校、高級中等學校、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、特殊教育學校、幼兒園,擔任十五年以上之校長、專任(技)教師、特教教師、園長、教保員(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)。
五、 「終生教育奉獻獎」與「典範教師獎」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(不得跨組),三年內(2020 年至 2022 年)已獲「師鐸獎」、「全國 Super 教師獎」或「校長領導卓越獎」者其中一項者,暫不受理推薦,以免重複受獎。
主 旨: 檢送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「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」遴選辦法及海報,請貴局(府、署、校)協助轉發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1年12月15日公益星行字第1111322號函辦理。
二、 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,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,電話:(02)2762-9118。
三、 報名方式:推薦方式採線上報名並繳交紙本,請於截止日
3月31日(五)前至官網填寫報名資料並郵寄掛號、快遞、郵局快捷紙本,逾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 遴選獎項與資格:
(一)終生教育奉獻獎
1、名額:採主動遴選,並接受推薦,每年以遴選一人為原則。
2、獎勵:獲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3、被推薦者資格:
(1)曾任或現任之大專院校、高級中等學校、國民中
學、國民小學、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,年資三十五年(含教育行政)以上,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。
(2)終生奉獻教育志業,堅守教育理想,孜孜不倦的教誨,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,以積極正面的態度,協助逆轉生命,引導迎向光明,而深受家長、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,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。
(二)典範教師獎
1、獲獎名額: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。
2、獎勵:不分名次,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3、遴選組別:共六組,分別為大專院校組、高級中等學校組、國民中學組、國民小學組、特殊教育學校組、幼兒園組。
4、遴選對象:現任大專院校、高級中等學校、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、特殊教育學校、幼兒園,擔任十五年以上之校長、專任(技)教師、特教教師、園長、教保員(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)。
五、 「終生教育奉獻獎」與「典範教師獎」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(不得跨組),三年內(2020 年至 2022 年)已獲「師鐸獎」、「全國 Super 教師獎」或「校長領導卓越獎」者其中一項者,暫不受理推薦,以免重複受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