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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來文轉知】112年3月9日發布「3月20日起,COVID-19輕症免通報、免隔離,改為0+n自主健康管理」,學校教職員工相關請假事宜

教育部 書函  
機關地址: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承 辦 人: 關琁丰
聯絡電話: 02-7736-5937
電子郵件: fone@mail.moe.gov.tw

主 旨: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發布「3月20日起,COVID-19輕症免通報、免隔離,改為0+n自主健康管理」,學校教職員工相關請假事宜一案,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。

說 明:
一、 本部112年3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36130號函及112年3月16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0664號函諒達。
二、 配合旨揭指揮中心防疫措施之調整,本部業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(以下簡稱大專校院防疫指引)及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(以下簡稱高中以下學校防疫指引),並通函學校在案。有關學校教職員工請假相關事宜,請按學制分別依大專校院防疫指引「九、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」、高中以下學校防疫指引「伍、相關假別」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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